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机构简介

2024-05-06 18:35

1.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机构简介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5年12月在原省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处的基础上,经省编办发[2005]13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于2006年6月进驻省政务大厅。该中心下设办公室、基金财务部、参保管理部、医疗管理部、公务员管理部、稽核监管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机构简介

2.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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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如下厅长冯力军厅巡视员雷宝岐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王鹏民党组成员、副厅长雷耀堂党组成员、省军转办主任史新喜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晓驰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会民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虎成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军副巡视员叶利朝副巡视员余洪生省外国专家局局长兰壮丽(一)管理省公务员局。(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三)原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陕西省社会保障局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陕西省劳动就业服务局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费审核中心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陕西省人事争议仲裁中心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再就业服务中心陕西省劳务交流指导中心(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西安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陕西省劳务派遣服务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3.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二)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生育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三)负责中央驻陕原11个行业统筹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经办事务;(四)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具体操作办法;(五)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订立和执行有关协议;(六)负责参保人员的住院管理,医疗费用审核报销,解决医患保矛盾和处理医疗纠纷;(七)负责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各项业务统计报表的汇总编制、上报工作。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4.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各岗职责

参保登记岗位职责1、负责接收参保单位参保资料;2、负责审核参保单位填报表格和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3、依据有关规定为参保单位编写医保号;4、对参保单位进行注册登记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5、负责办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变更、注销等业务;6、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职工医疗保险诊疗证》的年度检验;7、负责有关单证和材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医疗保险费征缴岗位职责1、负责接收参保单位申报的采集数据;2、负责审核参保单位上报的单位档案信息和参保人员(在职、退休)信息是否真实准确;3、负责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4、负责建立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5、负责对参保单位投保档案资料进行复核;6、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注册,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7、负责对参保在职、退休人员档案进行维护;8、核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医疗保险费基数,为参保单位打印《省直医保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划拨业务缴费核定单》;9、负责为参保单位下发审核数据;10、负责本部门相关单证和材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办理岗位职责1、负责接收参保单位经过基金财务部确认的缴费单;2、负责医保缴费的到账经办工作;3、负责医保缴费的审核工作;4、负责个人账户医保费的划拨管理;5、负责向办卡银行传递个人账户数据信息;6、负责向基金财务部提供个人账户划拨单;7、负责通知参保单位去制卡银行领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8、负责向公务员管理部提供享受参照公务员补助待遇的名单(需与基金财务部联合签字确认);9、负责本部门相关单证和材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职工医疗保险诊疗证》办理岗位职责1、负责接收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登记表》和相关资料;2、负责审核需办《职工医疗保险诊疗证》参保人员的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3、负责为通过审核的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诊疗证》手续;4、负责已办结《职工医疗保险诊疗证》的登记整理工作;5、负责《职工医疗保险诊疗证》的变更、挂失补办、注销等工作;6、负责有关单证和材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7、负责《职工医疗保险诊疗证》的年度审验工作;8、负责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统计、分析工作;9、负责参保管理部业务公章和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钢印的管理;会计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建帐、记帐、结帐工作,并按期编制和上报省本级的各种会计报表。2、做好凭证、帐表、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存档工作。3、做好年终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决算批复工作。(六)出纳岗位职责1、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会计凭证进行收支,坚持日清月结,保证帐款相符。2、负责银行往来业务,按现金审批程序签发现金支票,定期与国库、银行对帐。3、随时掌握各项资金余额状况。会计复核岗位职责1、负责全省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报表工作。2、按时汇总和上报医疗保险基金月、季、年报工作。3、负责复核医疗机构的原始凭证。4、负责核定医疗机构、药店上报费用的分类、整理工作,为会计记帐提供原始资料。会计特殊结算岗位1、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复核工作。2、负责急外诊等特殊医疗费用的复核工作。3、负责上述医疗费用的结算、记录工作。整理归集原始资料交会计记帐。会计参保缴费确认岗位1、负责单位缴费确认工作,按医保政策规定做好基金分类。2、负责基金收入户与银行的对帐工作。3、定期与有关部门做好参保缴费单位的对帐工作,督促参保单位积极缴纳医保基金。4、做好年终参保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申报岗位职责1、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材料的接收和身份核对工作。2、负责公务员、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补助核算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及时将核算结果转入基金财务部。3、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材料的保管、登记、归档工作。4、负责退回不合理的票据,并做好解释工作。医疗照顾人员服务岗位职责1、负责配合省人事厅财政厅对国家公务员和医疗照顾人员身份进行核对。2、负责保管公务员管理部的所有数据及相关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3、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补助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4、负责医疗照顾人员绿色通道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医疗照顾人员就医时遇到的问题。5、建立国家公务员和医疗照顾人员健康档案,制定服务措施并组织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申报岗位1、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审批;2、异地就诊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初审;3、特殊情况医疗费用报销初审;4、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和医疗机构家庭病床服务申请受理、考察及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医疗机构费用申报岗位1、负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特检特治医疗费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和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的受理及初审工作;2、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的登记及稽查工作;按规定审核住院患者的有关医疗费用;3、受理相关医疗服务的投诉及核查工作;4、按照政策规范、监督检查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慢性病费用审核岗位1、负责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录入工作;2、负责受理特殊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3、负责慢性病患者起付标准的审核及盖章工作;4、负责慢性病患者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统计工作和变更工作;5、负责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数据的录入及分析工作。

5. 陕西省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陕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咨询服务电话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一)局机关
办公室 029-63919329 
法规与监督处 029-63919323
待遇保障处 029-63919334
医药服务管理处 029-63919348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029-63919357
机关党委(人事处) 029-63919364
(二)经办机构
经办服务中心 029-89538003
基金中心 029-87221213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
1.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29-86785970、经办机构 029-87221316
2.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7-3263229、经办机构 0917-3901861
3.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29-33210896、经办机构 029-33195909
4.铜川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9-2851680、经办机构 0919-2180315
5.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3-2661071、0913-2660131、经办机构 0913-2363070
6.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1-7092203、经办机构 0911-7092328
7.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2-3368181、经办机构 0912-3687610
8.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6-2999111、经办机构 0916-2215563
9.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5-8883800、经办机构 0915-3222012、0915-3229947
10.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4-2860029、经办机构 居民医保 0914-2338613、职工医保 0914-2319707
11.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29-87038636、经办机构 029-87036914
12.韩城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3-5219209、经办机构 居民医保 0913-5198126、职工医保 0913-5201002

陕西省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6. 陕西省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陕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咨询服务电话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一)局机关
办公室 029-63919329 
法规与监督处 029-63919323
待遇保障处 029-63919334
医药服务管理处 029-63919348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029-63919357
机关党委(人事处) 029-63919364
(二)经办机构
经办服务中心 029-89538003
基金中心 029-87221213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
1.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29-86785970、经办机构 029-87221316
2.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7-3263229、经办机构 0917-3901861
3.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29-33210896、经办机构 029-33195909
4.铜川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9-2851680、经办机构 0919-2180315
5.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3-2661071、0913-2660131、经办机构 0913-2363070
6.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1-7092203、经办机构 0911-7092328
7.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2-3368181、经办机构 0912-3687610
8.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6-2999111、经办机构 0916-2215563
9.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5-8883800、经办机构 0915-3222012、0915-3229947
10.商洛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4-2860029、经办机构 居民医保 0914-2338613、职工医保 0914-2319707
11.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29-87038636、经办机构 029-87036914
12.韩城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0913-5219209、经办机构 居民医保 0913-5198126、职工医保 0913-5201002

7. 西安市医疗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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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长缨东路99号附近。医保办理流程: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西安市医疗保险中心

8. 陕西省医保中心电话咨询电话

【摘要】
陕西省医保中心电话咨询电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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